根据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辽轻院发〔2022〕57号)及《科研[2024]通知16 关于开展2024年度院级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我校启动2024年度院级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。经教师个人申请、所属部门初审,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共收到建设申请14项,经校内专家评审,确定6个项目予以建设,具体名单请参看附件。
此项目公示期为三天,请全院师生予以监督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纪委反映情况。纪委邮箱:jw@lnli.edu.cn。
辽宁轻工职业学院
2024年5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