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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与发展规划处部门职能

一、编制学院科研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和各项科研管理制度,组织、协调、检查规划、计划和制度的实施、执行情况。

二、负责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及秘书处日常工作。

三、负责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、过程监督、结题验收工作;负责横向项目的合同审核、备案、过程监督、结题登记工作。

四、负责院级科研项目的申报、评审、结题验收及立卷归档工作。

五、负责专利管理以及科研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。

六、负责组织各类科研成果的鉴定、评审、奖励以及统计报送工作。

七、负责科研成果转化、推广、应用工作。

八、负责组织申报各级协同创新中心、科研创新团队等项目,做好相关考核、评估等管理与服务工作。

九、负责开展高等教育专项研究,为学院决策提供咨询。

十、负责组织开展学术报告会、讲座等校内学术交流活动

十一、负责学院科研系统的建设应用以及各类科研数据信息填报工作。

十二、负责建立和保持与本部门工作业务相关的专业学会、协会的联系与沟通,负责学院科技协会的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
十三、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科研绩效考核,做好职称评聘、优秀人才遴选等工作中科研成果的审核与认定工作。

十四、做好《辽宁高职学报》期刊的征稿、约稿、初审、送审工作。

十五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
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科研与发展规划处  地址: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金港路288号
邮箱:ky@lnli.edu.cn  电话:0411-62695683  邮编:116100